治療方式
- 術前新輔助藥物治療
適用於腫瘤太大,或某些手術後可根除的情況。以縮小腫瘤,增加局部切除手術的成功率為主要治療目的。
- 術後輔助藥物治療
現行常用的化療方式,以根除癌細胞、避免遠處轉移為主要治療目的。
- 化療
癌症的化學治療即利用藥物來治療癌症的方法。一般細胞的成長以及死亡皆處於正常控制下,相對的,癌細胞則是處於異常增生狀態而不受正常生理衡定所節制。所以,化學治療是經由停止癌細胞的生長或直接破壞癌細胞等手段來達成治癌的目地。有時化學治療,需多種藥物合併使用,甚至在一個癌症化學治療計劃中,有時更需包括外科手術或放射線治療,則我們稱之為多種方式合併治療。
另外,有所謂的輔助性化學治療,是指在外科手術治療或放射線治療之後輔佐以抗癌藥物殺死殘餘的癌細胞的化學治療。相反的,在外科手術治療或放射線治療之前用抗癌藥物殺死癌細胞,縮小腫瘤體積時的化學治療,我們稱之為前導型化學治療。在不同的癌症,醫師會因應癌症不同的期別、特性與病友的身體體能狀況,計劃不同的治療方式。而化學治療也已經證明在癌症治療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化學治療的目的,我們可以期待達到以下五個目標 :
- 治癒癌症
- 避免癌細胞之擴散
- 減緩癌細胞的增殖
- 緩解腫瘤所引起的不適症狀
- 改善患者的生活品質等
癌症化學治療的進行:
(一)擬定抗癌藥物處方計劃
醫師為每位病友選擇抗癌藥物,是依據癌症的種類、位置、期別,以及病友整體健康狀況而決定,有時是一種藥物或數種藥物合併來治療。而採用數種藥物治療的理由,是因為癌細胞可能對某類藥物沒有反應,但卻會被另一種藥物破壞殺死。
(二)如何給予化學治療
可以經由以下的方式進行:
- 口服給藥:當藥物經由口腔給予,它們將經腸胃道內壁吸收進入血流。
- 肌肉注射:藥物可緩慢被肌肉吸收達到治療效果。
- 靜脈注射:可以在血中很快產生藥效,惟一旦化療藥物滲漏對軟組織會造成刺激,甚至組織壞死。所以最好在靜脈滴注法給藥時,要避免藥物漏針。
(三)應該接受多少次和多久化學治療
一般是根據癌症之類別、期別、治療的標地、藥物的使用,以及化學反應之差異性而不同,有時須根據血液檢查以及身體狀況延長治療次數。一般說來,假如追蹤治療三~五年,皆沒有復發的跡象,即可謂已經痊癒了。
人工血管
- 裝置時間:於化療前裝置,於化療結束後拔除。
- 功能
- 因化療藥物藥性較強,裝置人工血管可保護施打部位周圍的組織。
- 確保化療藥物進到中央靜脈中,避免外漏。
- 容易定位,方便下針施打。
- 照護
- 裝置處盡量不要用力、提重物,避免裝置滑落。
- 減少做大幅度動作,避免裝置脫落或損傷。
- 每隔約兩個月返院,施打「抗凝劑」注射沖洗裝置。
- 化療完後視情況儘早拔除,長期置放會增加感染及血栓…等風險。